项目概况:
空气消毒机清洗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4日14:15至14:30期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空气消毒机清洗维护服务
2.项目编号:GZSY-ZB-FW-2024065
3.采购方式:比价谈判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项目需求与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总价(元) |
服务要求 |
01 |
空气消毒机清洗维护服务 |
1年 |
50000 |
1、需清洗维保空气消毒机设备共293台(含社康),不在范围内的新增过保空气消毒机投标方也需纳入清洗维保服务。 2、定期清洗保养:每年4次,每季度1次清洗保养,保养完成后机器表面贴保养标识,并及时提供报告单及维护记录;根据设备现状或科室需求,有针对性地对使用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操作技术。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7:0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电子邮件。
3.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备齐以下资料PDF版打包压缩发送至394486759@qq.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报名包号+设备名称。(扫描件不清晰将可能导致报名失败,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办收到报名资料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1)供应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信息登记表(盖章扫描版)
2021白菜网总站大全首页采购项目报名信息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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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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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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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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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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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加盖公章): 报名日期: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4日14:10-14:30
2.谈判时间:2024年7月24日14:30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谈判地点:科教楼四楼409会议室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迟交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在响应文件首页标明正本、副本),按模板格式顺序装订(模板见采购文件),在封面与每一页加盖公章(或盖骑缝章),另需自备响应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贴上公司名称,后续可自行取回),一并放入密封袋中递交,响应文件务必密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
六、评价方式
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价格、商务、技术水平、服务、业绩以及经营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最低报价不作为中选的唯一条件,本项目将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可投以上项目中的一项(包)或者多项(包),每一项(包)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同一份投标文件上含多项(包)内容或报价超过预算限价的,将取消谈判资格。
2.凡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或邮件通知招标采购办,发至招标采购办指定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加,又未通知我院的供应商将视为不诚信,列入我院不诚信警示名单。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4.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如期举行需另行择期谈判的,将予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采购结果公布与合同签订
我院将在官网公布本次采购结果,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医院签订合同,成为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我院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我院采购活动,医院并根据情况上报区、市财政部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综合楼9楼
联系电话:0755-83548585 谭老师
邮 箱:39448675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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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