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2024年3月25日公告的便利店供应服务竞价项目(项目编号:GZSY-ZB-FW-2024024)及饮品店供应服务竞价项目(项目编号:GZSY-ZB-FW-2024025)中,对:“三、商务要求”第(一)点内容进行了变更,变更后内容如下:
便利店供应服务项目:
(一)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便利店须为连锁店,且在中国境内有100家以上连锁店面,加盟店须提供加盟品牌方授权品牌加盟书,直营店须提供相关直营店证明。
饮品店供应服务项目:
(一)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饮品店须为连锁店,且在中国境内有50家以上连锁店面,加盟店须提供加盟品牌方授权品牌加盟书,直营店须提供相关直营店证明。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