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对以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合法企业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
采购条目流水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上限 |
SZFZY-GKCG- HWL-2016005 |
01 |
结扎血管夹 |
批 |
1 |
待招标 |
02 |
藻酸钙敷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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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切口皮肤组织牵开扩张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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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穿刺器(1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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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一次性使用圈形异物取出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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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超声刀刀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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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电凝切割器 |
(二) 投标报名:
请符合资格投标人于于2016年8月15日 08:30 至2016年8月 26日17:00 前将投标报名表发至 SZFZYZB@163.com 邮箱(报名表见附件)。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院方。报名后进行资质预审,具体事宜请联系设备科倪小姐,电话:83548569。
(三)领取标书:
招标文件、报名表及报价表均在本院网(http)下载。
(四)投标资格:
(1)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相关的合法资质,出具证明合法资质的相关资料;保证参与投标项目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保证不会引起任何法律纠纷、法律责任。
(3)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项目所必需的有效的合法的各类证照。如:生产、经营、产权、专利、资质验证、授权等各类有效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可以投其中的一个产品或全部。
(五)现场踏勘:
必须提供产品样品,样品单独封装,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品牌等信息;样品一般不退还,如需退还,请明确标注。
(六)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16年8月26日17:00前询问,电话83548615、83548569回答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
2016年8月30 日下午2时30分;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标书将于开标之时收取。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本项目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福田区中医院住院大楼16楼会议室。
(九)重要提示:
⑴根据深卫发【2006】179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的第十一条“采购髙值医用耗材或大额医用耗材,应选择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或取得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商直接授权的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因此本次招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只接受第一代理商的投标,以法人代表加盖生产企业红色印章的授权书为准。如果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⑵在招标活动期间投标人有义务注意福田区中医院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医院公布的此类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价要求投标价格不得高于广东省内最低成交价;对于已经在我院供货的产品,投标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本次中标价格为合同(协议)执行价格,如遇该产品在省内任何医院价格调整低于我院采购价时,应第一时间提供最新调价单并及时告知我院医疗设备部更新数据库;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招标程序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如违反上述条款,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协议)。
(十)中标方式:
本项目公开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评分为15分,技术要求评分为55分,价格评分为30分,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确定,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中标后不能按招标条件供货或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三年内不再使用该公司的任何产品。
(十一)医院地址:
医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
联系人:谭主任倪小姐 电话0755-83548615、83548569
详见附件:/images/20160815/20160815141314_27187.doc
投标报名表:/images/20160815/20160815141336_48943.xlsx
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