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就区中医院新大楼厨房及厨余垃圾工程设计与概算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区中医院新大楼厨房及厨余垃圾工程设计与概算项目
(二)项目编号:SZFZY-GKCG-FWL-2016010
(三)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5万元人民币以内。未中标单位无落标补偿费。
2.服务内容:本项目是为新建大楼的厨房及厨余垃圾处理工程提供深化的设计方案并编制投资概算,以便医院向政府部门申报政府投资立项。医院新建大楼的厨房面积约600平米,餐厅面积约400平米。
3.服务要求:本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厨房厨具设备平面布置图;厨余垃圾真空收集设备平面布置图;厨余抽排风、新风设备平面布置图;厨余设备电气布置图;厨房装修施工图等;厨房项目设计文字方案;厨房项目设计厨具配置清单明细表;厨房项目设计概算表;厨房项目立项建议书。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
(四)投标报名:投标人须在2016年7 月2日17:00前在福田区中医院住院楼二楼后勤保障部报名,报名联系人梁小姐,电话:83548603;如果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响应时间内通知院方。
(五)领取标书:投标人须在 2016年6 月24 日 08:30 至2016年7 月2日17:00前在福田区中医院网站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资格乙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内注册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和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记录。(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质查验:招标方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
(八)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16年 7月 1日前询问,询问电话83548600,李先生回答疑问,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定于2016年7月4日上午9:30在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住院大楼16楼会议室公开开标。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标书将于开标之时收取。如开标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
(十)评审与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条件核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后综合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分别按服务得分、商务得分的高低顺序排列。
(十一)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福田区中医院网站,以获取招标方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二)医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
(十三)投标联系人:陈小姐,电话:83548586
详见附件:/images/20160623/20160623155618_45577.doc
投标报名表:/images/20160623/20160623155706_15347.xlsx
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