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福田区中医院语言障碍诊治仪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1.项目名称:语言障碍诊治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Y2015-HWL005
3.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上限 |
语言障碍诊治仪 |
台 |
1 |
9万 |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产品是目前国内唯一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文件的语言障碍诊治仪,该设备能对多种汉语语言障碍进行诊断和康复训练,有筛选多种语言障碍的智能判断题,能实行对各种语言参数的模糊识别计算,有对应于多种语言障碍的个体化康复处方。
5.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3)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保证参与投标项目全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并保证不会引起任何法律纠纷、法律责任。
6.拟定邀请供应商信息:
拟采用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康之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公示期限:
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3月7日止。
8.任何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法人实名书面形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联系人、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我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田区中医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6001号
联系人:谭主任倪小姐
电话:0755-83548615、83548569
福田区中医院
二○一六年三月一日